消音 器
技术协议书
甲方:淄博三茂物资有限公司
乙方:连云港誉美电力机械有限公司
主要执行技术标准
HG/T21616-97 《化工厂常用设备消声器标准系列》
HCRJ 073-1999 《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》
GB150-1998 《钢制压力容器》
GB/T985-88 《气焊、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》GB/T3323-87 《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》
GB/T4760-1995 《声学--消声器测量方法》
GB/T12605-90 《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》
JB2536-80 《压力容器 油漆、包装、运输》
JB4708-92 《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》
JB4709-2000 《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》
GB3767 《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》
HG20584-1998 《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》
设计和运行条件
甲方自然与公用工程条件
极端高气温 :41℃
极端低气温 :-21.8℃
室外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:69%
平均气压 :100.79KPa
厂区地震设防烈度 :7级
设备制造的技术要求及其验收要求
4.1消音器应符合本协议书及国家有关标准、技术规定,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4.2消音器能完全满足所有工况要求,出口噪音<80dB。
4.3消音器采用材质满足工艺要求和数据表要求。
4.4消音器接口标准按照数据单要求,各连接口垫片采用石墨缠绕垫片或软密封。
4.5消音器出厂前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,进行全面检验和动力性能试验、风压试验等工厂试验。
产品保证
6.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、未使用的、采用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,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协议书规定的质量、规格和性能要求。乙方应保证设备经过正确安装、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,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。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,乙方应对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。
6.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后12个月或货到安装现场18个月,以先到为准。
6.3设备在质保期满前,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,乙方应免费修复、更换;修复、更换后的零部件保质期为12个月;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,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,但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6.4乙方承担因设计、制造缺陷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操作或操作条件恶化的责任,如出现时应及时对设备进行修改或整体更换,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。
6.5消音器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,出口噪音<80dB。
6.6设备的终验收在甲方安装施工现场进行。
甲方:淄博三茂物资有限公司 乙方:连云港誉美电力机械有限公司
代表签字: 代表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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